为选拔优秀毕业生,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经卫辉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卫辉市第一中学拟使用正式编制专项招聘高中教师30名。为确保本次专项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专项招聘高中教师30名。其中:语文2名、数学5名、英语2名、物理10名、化学3名、生物2名、思想政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具体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见《2024年卫辉市招才引智专项招聘第一中学高中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三)所学专业与招聘学科一致或相近(并且符合《2024年卫辉市招才引智专项招聘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学科专业目录》要求,详见附件2),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须为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
(四)具有与招聘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与招聘学科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按所具有的教师资格层次及专业应聘;
(五)身心健康,符合国家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刑事处罚期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录、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省内郑州大学、河南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均不包括其下设独立二级学院;
(二)省外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在建一流学科(“双一流”大学)的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不包括其下设独立二级学院(详见附件3)。
四、招聘程序和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专项招聘工作实施前,通过“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https://www.zghnrc.gov.cn)和卫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eihui.gov.cn)发布专项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进行。网上(邮箱)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8:00至2024年4月28日17:30。
网上报名时,报名者需将下述材料按顺序扫描并编辑成一个pdf文件发送到招聘指定邮箱(tpk4495115@163.com),文件命名为“应聘学科专业 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所在院系出具的可按期毕业证明(应载明在读学历层次、学历类别、个人信息、预计取得毕业证的时间及专业名称等关键信息),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4.《2024年卫辉市招才引智专项招聘第一中学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4),报名表需报考者本人签字;
5.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以上报名材料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签订承诺书,具体工作另行安排。
报考人员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各环节,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报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卫辉市招才引智专项招聘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和调整岗位。岗位调整情况将通过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采取在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岗位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所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从面试合格者中按照同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及在校期间表现,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卫辉市招才引智专项招聘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递补须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卫辉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备案后在卫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经市委编委会研究聘用为在编教师,试用期12个月,新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专项招聘教师在聘用学校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聘(招录)考试,5年内不允许调动工作。
五、组织领导及信息查询
本次专项招聘在卫辉市招才引智专项招聘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和卫辉市第一中学共同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主动沟通协调。
卫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weihui.gov.cn)为本次专项招聘工作信息主要发布平台,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会通过上述平台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咨询电话:卫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3-4495115
卫辉市教育体育局 0373-4471979
卫辉市第一中学 0373-4425019
六、纪律要求
(一)按照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27条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努力为应聘人员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对政策规定、运作程序、方式方法等凡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对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随意扩大招聘范围,改变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条件和标准。对违纪、失职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应聘人员要诚信报考并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本公告由卫辉市招才引智专项招聘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卫辉市招才引智专项招聘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19日
原标题:2024年卫辉市招才引智专项招聘 第一中学高中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zghnrc.gov.cn/newsdetail.html?channel_code=zxdt&cand01=1000032247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