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和《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24〕13号)等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17日审核备案,浠水县卫生健康局(下称“县卫健局”)、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组织县卫健系统部分乡镇卫生院拟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单位和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对象为通过县级初审、省市复审、国家终审,目前在浠水县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街道卫生院)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具体单位、岗位计划详见《浠水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4年4月19日通过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shui.gov.cn/)发布,同时通知符合条件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单位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考所在乡镇卫生院的招聘岗位,对符合条件人员不愿意报名的,由本人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2.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4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共计2天。逾期不再受理,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时间报名。
3.报名地点:浠水县卫生健康局一楼1007室基层卫生股(地址:浠水县清泉镇丽文大道625号)。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作出诚信承诺。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5.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根据岗位条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浠水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考生自行下载填报),近期1寸白底免冠彩色无修正登记照3张;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毕业证、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浠水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诚信承诺书》(附件3)。
资格审查工作要求: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星期六),时间半天。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上午8:30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登记表到达候考室集中封闭管理,上午9:00未到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面试地点。浠水县劳动就业培训中心(浠水县丽文大道西门山路口),面试考场考试期间实行通讯屏蔽(含无线电、wifi、网络、有线电话等)。
3.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结构化面试一共3道试题,答题时间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4.最低合格线。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按照岗位成绩排名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成绩计算。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四)体检、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报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2.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局牵头,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计划数。
(五)公示及备案
1.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在浠水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县人社局,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条件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继续在原村卫生室岗位履职。
2.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含试用期、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受聘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因服务期未满6年提出离职等情形违约的,按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县卫健局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及考试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按《黄冈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规程》(2020年版)的规定执行,或者由县卫健局、县人社局研究决定并公告。
联系电话:
浠水县卫健局基卫股: 0713- 4225811
浠水县卫健局政工股: 0713-4265611
浠水县人社局事业股: 0713-425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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浠水县卫生健康局 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原标题:浠水县卫生健康系统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shui.gov.cn/zwgk/public/6636610/13544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