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3〕248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卫基层卫生发〔2014〕1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塔城地区40个乡村医生岗位公开招聘相关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满足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录的2023届高校毕业生及2020年以来通过“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大学生;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含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自治区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生,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5日-11日(上班时间含周末)
(二)笔试时间
2024年3月16日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人员直接采取考察的方式)、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塔城地区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地区卫健委),报考人员根据公告的《岗位信息表》(附件1),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交《报名登记表》2份,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等材料。本次报考不收取报名费,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优先聘用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助理医师资格证考生。
2.资格审查。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要求及应聘者所持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每人仅限报考1个岗位,严禁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应聘者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的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5日—3月11日
报名地点:塔城地区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
3.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于3月12日当日前往所属县(市)卫生健康委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如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二)笔试
1.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采取国家通用文字命题、答题,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统一参加笔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结束1日内,考生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发布公告的网站(http://www.xjtc.gov.cn)予以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在发布公告的网站(http://www.xjtc.gov.cn)予以公布。
笔试内容:乡村医生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笔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上午10:30-13: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对于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通过考察的方式进行。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按照1︰3的比例入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入围。
面试时间:2024年3月20日
面试地点:以网络公告为主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内容及要求: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语言表达、职业道德、专业水平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考生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参加面试的考生在面试正式开始前45分钟未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再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附件4)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详见发布公告的网站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1日内提交书面申请,经塔城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补录)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3.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含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岗位出现空缺名额,可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各县(市)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进行考察,考察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结果同时报地区卫健委备案。考察应当成立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及以上组成。
考察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应届毕业生应听取学校意见。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截至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档案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应届毕业生因毕业院校原因不能及时提供档案材料的,须提供院校相关证明材料。
(七)公示
对于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塔城地区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办理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塔城地区卫健委及地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分别到所属县(市)卫健委报到,并由县(市)卫健委统一派遣到用人单位(未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乡镇卫生院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大学生乡村医生入编后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3年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应当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宜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后期发布公告或通知为准。考生应及时登录塔城地区政府网站( http://www.xjtc.gov.cn)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考生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若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接收通知、参加考试各环节的,后果均由考生承担。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地区卫健委基层卫生科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901-6229870、0901-622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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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3年塔城地区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 计划(补录)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jtc.gov.cn/ywdt/tzgg/zhgg/content_47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