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兴宾区禁毒办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禁毒专职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年龄在20至40周岁(特别优秀或突出贡献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2岁),能服从工作安排,具备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熟悉办公电脑使用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禁毒工作,作风正派,模范地贯彻执行禁毒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自愿从事禁毒专职工作。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体貌端正,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非过失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近五年内受过治安处罚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和参与邪教活动的,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军队开除军籍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加非法组织或参与邪教活动的;
7.直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其他不符合聘用为禁毒专职人员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性质
(一)岗位人数
凤凰镇、石陵镇、五山镇、高安乡等乡镇禁毒专职工作人员5名;后备人才库人员若干名(本次面试招录后未被录用人员,如后续有空缺岗位,将优先考虑录用后备人才库人员)。
(二)岗位性质
禁毒专职工作人员属于非在编人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一年一签,用于各乡镇开展禁毒工作。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7月10日止(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报名方式:通过邮箱报名或者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及报名邮箱:兴宾区禁毒办邮箱:xbqjdb@qq.com ,来宾市兴宾区兴宾大道 1号(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附楼东f318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1.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2.请如实填写《禁毒专职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退伍军人提交退伍证复印件),发送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面试当天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进行核对。
四、工资待遇及其他
(一)被聘用的专职工作人员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由劳动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二)按工作乡镇的相关规定,享受下乡/差旅补贴。
(三)其他福利待遇:带薪年休假。
(四)食宿自理。
五、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需通过辖区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进入面试、择优录取、政审、公示。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派遣合同(含试用期),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
招聘相关事宜,请联系兴宾区禁毒办,联系电话:0772-4219265。
来宾市兴宾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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